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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临聘人员矛盾集中爆发
   2013-09-13 14:01:56    文字:【】【】【

罗湖区10个街道综管员集体喊穷,龙岗区出租屋综管员诉工资低工作累,医院临时工晒与正式工工资差距说不公……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1个多月以来,“同工同酬”诉求成为焦点。公共服务需求量较大的政府部门亦是劳务派遣的重要领域,问题集中爆发,成为同工不同酬投诉“重灾区”。为此,深圳正全面调查政府临聘人员数量,研究有关同工同酬实施细则,避免政府部门在用工方面涉嫌违规违法。初步统计,政府部门临聘人员约两万余人,多数是劳务派遣用工模式。

  政府临聘人员矛盾集中爆发

  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低由来已久,矛盾也一直存在,只是从未像现在这样集中爆发。

  “深圳新招公务员最低工资为7000元,公务员一年最低收入都有10万多元。可深圳政府部门临聘人员月薪在1300- 2000元,甚至更低,一年收入2万多元,也无年终奖金和过节费。”在龙岗区某街道做仲裁员的陈先生工作并不开心。他说,单位大部分工作基本都是临聘工在做,出事就全都推向临聘人员。比如各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仲裁员书记员等都兢兢业业把工作做好,五六年了月工资还是3000多元,“在深圳除了租房,基本生活都不够,生活得很艰难。”

  陈先生的苦恼只是矛盾的冰山一角。“工作任务繁重,一线综管员的工作非常辛苦。”在龙岗做出租屋综管员的李先生说,他在龙城街道出租屋管理所工作了5年,现在每月工资1747元,不包吃住,而深圳目前最低工资是1500元,综管员这么低工资怎么生活?他认为,同在一个单位,公务员在办公室吹冷气,一个月最低都有8000元,综管员天天在下面干活,“干不下去只好辞职,我决定离开生活6年的龙岗,离开这伤心地,而我的同事还在奋斗,还在期待涨工资。”

“同工不同酬”成为投诉焦点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已实施一个多月,“同工不同酬”成为员工投诉和咨询焦点,公共服务需求量大的政府部门首当其冲。2009年,深圳市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合并机构,精简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市政府机构有了大量临聘人员。如今,政府机构的人员构成主要有几种:临聘人员、雇员、职员和公务员。

  目前,政府部门基础岗位多是临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这种用工模式本意是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降低用人单位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但在现实中,劳务派遣现状不容乐观。劳务派遣工整体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同工不同酬”突出,即便从事与所在单位正式工一样的工作,一些派遣工的工资甚至只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大多无法享有年终奖、住房补贴等福利。因此,用人单位成本虽降低,劳动争议却没减少。这一点,基层单位深有体会。

  “临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有明显弊端。”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临聘人员专业背景不一,岗位需求也不同,在薪酬不均、劳动社保等方面的状况并未因实行派遣制而消除,“目前临聘人员已成为基层政府一大包袱,把临聘人员的劳务关系转给派遣公司,只是把问题从左手集中到右手。”

  临时工章先生例举深圳某宁医院的临时工与正式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差距。其中,临聘工的工资为:4400元/月(工资和奖金)+200元(餐饮费)+200元(交通补贴)=4800元左右/月,无年终奖和半年奖。正式工的工资为:9500元/月(工资和奖金)+400元(餐饮费)+400元(交通补贴)=13000元左右/月,年终奖和半年奖差不多2.5万到3万元。“临聘的年薪大概6万元左右,正式工的年薪是19万元左右。也就是说,临聘的拿的钱是正式的1/3左右。临聘的上班时间是约320天/年,正式工的上班时间约250天/年。也就是说,每年临聘的要多上2个月左右的班。”章先生质疑,同工不同酬如此严重,难道政府部门不该重视?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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